承政院 開坼 義盈庫奉事金鳳洙賫來 敎書一度道內各邑良中畢頒 布後原 敎書監封上送爲白 卧乎事是良厼詮次 善啓云云 同治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同治六年丁卯三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 契伏在瓦家肆拾間空垈伍拾間廤 吳道烈處買得居生是如可右人前 價折錢文陸仟兩依數捧上是遣本文 記拾玖度並以永永放賣爲去乎日 後若有雜談則此文記憑考事 財主金斗植[手決] 證 尹致爀[
公忠道觀察使兼巡察使臣閔 謹 啓爲相考事節到付藍浦縣監沈能民 牒呈內今月初八日辰時量本縣縣內面下里 居姜在哲白活內矣身處保授是在黃海 道安岳郡發配罪人鄭昌乃猝得時令多 日苦痛矣今月初七日戌時量仍爲物故是 如爲有等以取考配案則罪人鄭昌乃以 殺獄罪丙寅三月十八日
承政院 開坼 節到付議政府關內云云關是白乎 等用良道內犯逋定配罪人中徒 年罪人恩津徐相洪石城南弼根 牙山許鏞達大興金德奎及流配 罪人鎭川金重煉靑陽金弼星黃 致祚泰安郭成守結城丁學敎沃 川孫相翊淸風高默海美曺祥林 德山李致珪崔壬珏槐山白基顯
" 承政院 開坼 卽接公州鎭右營將趙羲轍 牒呈內結城縣廣川地居金九 奉崔宗成崔宗達等三名暗 地設爐鑄出當百錢是如故密 密譏探幷與鎔鑄器械搜探 捉待是如爲白有等以捉入 營庭嚴加査問是白乎則 私鑄情節不敢隱諱而其 間所鑄爲一兩五戔六分而已
公忠道觀察使兼巡察使臣閔 謹 啓爲相考事節到付公州兼任定山縣 監金顯翼牒呈內今月初九日辰時量 同州守獄刑吏朴允學鎖匠奴大孫 等手本內殺獄罪人金乭作以時令 多日重痛矣今初八日未時量仍爲 物故是如爲有等以縣監率應參 各人等馳往同州獄中依例對衆檢
公忠道觀察使兼廵察使臣閔 謹 啓爲相考事節到付韓山郡守尹 稷儀牒呈內今月初五日辰時量本 郡北部面外上里居吳濟善白活內 矣身處保授是在慶尙道安義縣 發配罪人孟鳳烈猝得時令多日苦痛 矣今月初五日卯時量仍爲物故是如爲 有等以取考配案則罪人孟鳳烈以行
乙卯二月初八日全羅監司徐憲淳入侍時 上曰監司卽体予全省之任者也視民如赤子撫恤 奠濟以副委寄之意予所望也盖赤子者卽嬰孩也 保民如保嬰孩則雖無嗣之人亦當受福卿若念此 則可以受福矣憲淳曰聖敎若是懇惻敢不殫竭對 揚而臣本才具鹵鈍恐不得仰答聖意祗切悚惶 矣 上曰監司必不
承政院 開坼 北部都事趙秉業賫來 敎書一度道內各邑良中畢 頒布後原 敎書監封上 送爲白卧乎事是良厼詮次 善啓云云 同治七年二月十一日
同治七年戊辰閏四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契 伏在瓦家肆拾間空垈伍拾間㐣 金斗植處買得居生是如可右人 前價折錢文陸千伍百兩依數捧上 是遣本文記貳拾度並以永永放 賣爲去乎日後若有雜談則以此 文記憑考事 財主林鳳圭[手決]
敎旨 典 言 嚴 氏 爲 尙 寢 者 同治七年十二月 日
公忠道觀察使兼廵察使臣閔 謹 啓爲到配事定配罪人到配形止 啓下外並於月終修 啓事近有新 頒定式而今朔到配之未及修 啓者 段置亦當一軆擧論於 赦典放未 放是白乎等以同罪人等原公事及 到配月日保授主人役姓名幷以開坐 于後緣由馳 啓爲白卧乎事是良厼 謹具
同治九年庚午四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 契伏在瓦家肆拾間空垈陸拾間㐣 林道煥處買得居生是如可右人 前價折錢文陸仟兩依數捧上是遣本 文記二十一度並以永永放賣爲去乎日 後若有雜談則此文記憑考事 財主金鼎國[手決] 證 尹致爀
大日本國 皇帝敬ミテ 大韓國皇帝陛下ニ白ス朕玆ニ統監 子爵寺內正毅ヲ遣ハシ往キテ其ノ職ニ 就カシム正毅ハ素ヨリ朕カ信任スル所 ナリ朕ハ實ニ貴國將來ノ施設ヲ畫策 措置シテ機宜ヲ愆ツコトナク以テ克ク 其ノ任ニ副ハムコトヲ疑ハス陛下之ニ 倚賴シ幸ニ謀猷ヲ嘉納シテ其ノ
同治五年丙寅五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契 伏在瓦家肆拾間空垈伍拾間庫叱 安思默處買得居生是如可右人前 價折錢文陸仟兩依數捧上是遣本文記 拾捌度並以永永放賣爲去乎日後若 有雜談則此文記憑考事 財主吳道烈[手決] 證 尹致爀
同治十一年壬申正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 洞契伏在瓦家肆拾參間半空垈 伍拾間廤金貞國處買得居生是如可 右人前價折錢文陸仟兩依數捧上是 遣本文記二十二度並以永永放賣爲 去乎日後若有雜談則此文記憑考 事 財主劉鍾爀[手決] 訂
同治十二年癸酉十一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契伏在瓦家 參拾玖間半空垈參拾間㐣宋煕泰處買得居生 是如可右人前價折錢文伍仟兩依數捧上是 遣本文記二十五度並以永永放賣爲去乎日 後憑考事 財主金德瀅[手決] 證人張俊錫[
同治十二年癸酉六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契 伏在瓦家肆拾間空垈陸拾間廤吳相獜 處買得居生是如可右人前價折錢文伍仟 兩依數捧上是遣本文記二十四度並以永永 放賣爲去乎日後若有雜談則此文記憑考 事 財主宋煕泰[手決]
同治十二年癸酉四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契 伏在瓦家肆拾參間半空垈伍拾 間㐣劉鍾爀處買得居生是如可 右人前價折錢文陸仟兩依數捧上 是遣本文記二十三度並以永永放 賣爲去乎日後若有雜談則此文 記憑考事 財主吳相麟[手決] 證人孫俊
光緖二年丙子四月 日 前明文 右明文事段西部餘慶坊西學洞契伏在瓦家肆拾壹間空 垈伍拾間廤乙金德瀅處買得居生是如可右人前價折錢 文肆仟伍佰兩依數捧上是遣本文記二十六度並以永永放賣 爲去乎日後若有雜談則以此文記憑考事 財主 金錫九[手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