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군영등록 기사 (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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번호 자료명 기사명 본문
1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8년(1616, 병진) 1월 29일

丙辰正月二十九日 啓曰戶曹啓辭國家經費之繁罔有紀極 係于浮費應爲節損之事猝難歷數姑 擧爲先節損事若干條別單書啓 兵家之法務精不務多況訓鍊都監軍 卒非專爲宿衛而設日習坐(?)作擊刺 決非老殘人所可能三手五十五歲外老 殘者令都監一一汰去以省料布事啓 傳曰議大臣熟講

2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9년(1617, 정사) 1월 22일

丁巳正月二十二日 云云事 傳敎矣都監三手哨軍除受由下番者外以時留 一千四百餘名分三番三日相替使之休息且屯 兵直宿處假家造成事着令該曺色 速造成□□風雨露處之患事所當□ □………………………………………………□ 聖敎十□…………………………… 常自都監擇定將官□

3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9년(1617, 정사) 1월 26일

丁巳正月二十六日 備忘記昌德宮昌慶宮後苑牆外各門闕庭 諸處及慶運宮外庭四面墻底內外凡射箭 兇書等事並爲詳細譏察一一搜覓事 令兵曺分兵訓鍊都監着實察爲 備忘記自明日夕訓鍊都監軍兵屯守處兵 判及都監軍色提調率兵曺都監郎官 宣傳官二員直宿檢飭扈衛事時遣 郎官後苑墻外

4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9년(1617, 정사) 1월 27일

正月二十七日 備忘記集春廣智營都監軍兵入接草 幕數日內急急造給砲殺手料食久不 題給極爲寒心令都監及戶曺商議 卽速准給且令兵曺量給價布以慰輦 下親兵年扈衛之勞事着實擧行 備忘記闕內各門外及後苑墻外雖不結陣 今明日則巡伏譏察事言于兵曺宣傳官

5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9년(1617, 정사) 1월 28일

丁[巳]正月二十八日 備忘記日候稍寒都監軍兵優恤之策另 加詳議着實擧行空石令該曺速 爲題給後啓知

6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9년(1617, 정사) 1월 29일

正月二十九日 云云事 傳敎矣國家不?變怪百士凡有啓 □…………………………………□ 此時□………………………………… 惠至□…□聽所及莫不感恩□ 飽德臣等固當優數俵給敷於 恩典而第念都監所儲哨軍奉足價布 外更無他物先將此布數百餘也 均平分給使之共備酒食以療一番

7 1615~1617년 훈국등록(訓局謄錄) 광해군 9년(1617, 정사) 1월 29일

丁[巳]正月二十九日 兵曺啓曰昌德宮昌慶宮屯兵假家造 排事啓下矣都監軍士扈衛假 家纔設卽毁又復蓋造非但役軍 價布不無濫費未造之間暴露可 矜近者逆家撤毁材瓦甚多令戶曺 輸給都監使之堅造房屋久屬便 好都監軍士中有木手焉有泥匠 焉又有蓋瓦匠其於修造軍營不 勞可成償役

8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2년(1624, 갑자) 1월 12일

備邊司 啓曰松京之民本以興賑爲業束隊伍難責以實 用故昔年留守許潛所抄兵數千終歸渙散 近來本府束伍軍其數僅至四百名矣頃日李 貴守松京時新募之兵多至二百六十餘名稱 以御營之軍人皆樂趨來募云始事未久李 貴旣爲遞來非但已募之兵還散可惜本府 當爲異日親督駐蹕之地則治鍊軍

9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2년(1624, 갑자) 1월 27일

以扈衛大將兼御營使從事官以大臣意 啓曰今日自上下親證之敎領相至鍾街諭以大 義耆老幼弱咸願效死前銜朝官及士子等 募聚義軍願赴國難者頗多時機甚急 編伍成冊亦未易就行副護軍金藎國菁 川君柳舜翼皆稱御營贊畫使禮曹參 議崔來吉稱贊理使竝屬於臣幕下前郡守 韓嶠依當初事目護

10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2년(1624, 갑자) 1월 27일

院啓臣等伏見事變以後或於榻前三人 陳啓差除遞易紛沓眩亂大臣不能知臺諫 不能聞若此不已則庶事無紀目前之弊有 不可言況以一事言之則旣以重臣爲御營使 以開城留守爲副使則係于御營之事止此足 矣都民雖赴於召募句管何待乎多官成冊籍名 一從事猶可能爲贊畫使贊理使多數啓 請使

11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2년(1624, 갑자) 1월 28일

備邊司 啓曰御營使李貴激勸忠義募聚都下精卒皆 欲奮義效死招聚之士不啻累千幕下之官分 掌事務旣已垂成而以臺諫所啓贊畫贊理 等使旋卽遞改所聚之軍未及成籍期會 遲誤將至渙散依前啓辭金藎國等以下 竝依御營使啓下分掌五部使之仍前 察任過數日畢成籍後依臺諫啓辭幷爲 革罷事

12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2년(1624, 갑자) 1월 28일

行左承旨□□□以扈衛大將意從事官 啓曰五部防今方團束作隊已就頭緖而其中贊畫 使柳舜翼標下千摠李靖右邊捕盜從事 官移去團束一事此人專掌若手生他人代之則 恐不能成事李靖勿爲移去事捧承傳施行此 後御營所屬將官他衙門勿爲續續移差以 責成效何如傳曰允

13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3년(1625, 을축) 1월 6일

晝講時特進官沈悅 啓曰御營軍之事似當有處置當初擬送都 監砲手數千於西路欲以此御營軍充補其 數厥後都監砲手則不爲調送而御營軍 尙在此軍若限今年仍留則已如不然則不可 不趁今正月望後散遣目今春務方殷放糧浮 費之數亦爲不少更看邊報如何趁卽放送 則春耕事及浮費亦省上曰本

14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3년(1625, 을축) 1월 9일

左副承旨鄭廣敬以摠戎使言啓曰御營軍別抄當初事目非不嚴明且於各 道軍兵點閱之時有役人一一代定事啓 下行會矣慶尙道軍威軍閑良孫戌生本 官成冊上送自初留京入直矣今見本官吏曹上 送歲貢生成冊又以孫戌生換定使之對答十月 御營軍抄送十二月又以歲貢生成冊未知 來月又定何役各

15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3년(1625, 을축) 1월 9일

又以摠戎使言 啓曰戶曹判書沈悅所啓御營軍之事似當有 處置當初擬送都監砲手數千於西 路欲以此御營軍充補其數厥後都監 砲手則不爲調送而御營軍尙在此軍 若限今年仍留則已如其不然則不可不 趁今正月望後散遣目今春務方殷放糧 浮費之數亦減上曰本欲如此爲之摠 戎使之意亦然矣

16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3년(1625, 을축) 1월 29일

備邊司郞廳以摠戎使意 啓曰忠淸ㆍ江原ㆍ全羅ㆍ慶尙等四道御營別抄之軍 到京日限雖有先後曾因戶曹啓辭二月初生 爲始一時罷送事入啓蒙允卽當放送而但 自去十月至今四朔逐日入番以日數計之他諸色 軍二年之番也其爲勞苦多矣今年如無大段 邊患則勿爲徵發來丙寅年十月爲期而其中

17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4년(1626, 병인) 1월 8일

啓曰本廳所屬別抄軍當初抄出團束意非偶然 兩年扈衛亦不無利益之事而但念官給糧 餉實是難繼之道名以別抄亦涉無據今此 號牌之後必有變通兵制之擧此則其時當 與本道相議稟旨處置計料矣如無給保 之規則勢難長久依正兵例各給一保一丁以爲自 食之地而其中私奴砲手則公私兩役尤難支

18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4년(1626, 병인) 1월 10일

啓曰取考當初兵曹事目則成才私砲手勿論公私 賤有無役抄送其餘則必以無役壯健年三十五 歲以下者極擇小邑則二名中邑則四名大邑則七 名以此爲限抄送于宿衛大將事甚便當而但如 是略小分定者欲得才力膽勇出衆之人如以尋常 之類苟充以送則兵使守令從重科罰斷不饒貸 勿爲付之於奸吏

19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6년(1628, 무진) 1월 3일

啓曰 備忘記訓鍊都監及御營廳軍兵墻外扈衛矣軍 兵齊會否雜人亦禁不入乎問啓事傳敎矣軍 兵則已爲齊到而一司三哨又一哨城外及各處伏送 其餘則西北墻外六處結陣兩陣之間各定巡邏往 來傳箭臣等亦在營中分更往來檢察之意敢 啓答曰知道

20 1624~1660년 어영청도등록(御營廳都謄錄) 인조 6년(1628, 무진) 1월 3일

啓曰城外自弘濟院典牲署近處至哨官三員把摠一員 定送水口門外又送軍官十員哨軍五十名城上常時 凡人可越處亦定軍官二十五員哨軍五十名別定領 將五員分派已送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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