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군영등록 기사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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번호 자료명 기사명 본문
1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인조 2년(1624, 갑자) 3월 25일

仁祖 朝 ◇啓曰今日宿衛之卒極爲單弱都監砲手若干名外更無可恃之事當 此艱苊之時極爲可廬多抄外方出身年少有才勇者如 ◇ 宣祖 朝 武勇衛 之例聚作一隊專爲扈衛或分番給料或取才付職 以慰其其心而如或 咸鏡南北道 出身其中亦旣無特出可用 之才而老死於塞戍未霑寸陰者皆

2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인조 21년(1643, 계미) 11월 13일

引見時右參贊李景奭所 啓扈衛廳乃宿衛重地必重其名號 然後可以統領而只有別將二人事体甚爲單薄堂上可合人員加出何如 ◇上曰若出堂上則必有軍官是亦有弊別將加出可也

3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인조 23년(1645, 을유) 10월 12일

◇啓曰扈衛別將軍官等係是 侍衛將士而自前規兵曹都摠府切不紏 檢不無虛疎之弊自本府巡檢 闕內時並爲點閱之意敢 啓傳曰依 ◇啓

4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인조 26년(1648, 무자) 윤3월 8일

◇啓曰 昇平府院君 所帶軍官罷遣乎敢 啓傳曰軍官中累年帶率者 屬乎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 處一半罷遣

5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인조 26년(1648, 무자) 4월

◇啓曰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 處在喪其前日所帶軍官何以處之乎敢 啓 曰□領帶率可也 □……□大將□□臣當帶之□……□ □……□臣與 具仁垕 而所帶受料者五十餘人往年 臺諫 請勿以閑良爲軍官自□□以新自望者勿以閑良爲之前自望則 仍存事 傳敎矣今者二十餘人移送于備邊司

6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인조 26년(1648, 무자) 10월 13일

◇引見時 闕內宿衛武士等狹袖而出入之意分付事 傳敎故今月十八 日定限爲去乎各廳入直軍官等依此擧者 三廳

7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5년(1654, 갑오) 윤11월 9일

◇引見時 榻前所 啓諸大將軍官有名無實入番給料之數則雖不爲 多置薄之數則其群甚衆而閑良避役者亦爲投入落在□□空 老於無役之中脫有免難有何所用自今以後閑良則充定於本□ 軍籍計令定軍似乎可矣 上曰出身亦多閑良則□□軍官 言于大將處可也

8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5년(1654, 갑오) 12월 12일

◇啓曰 左議政具仁垕 當初四大將俱存故以堂上 啓下矣今則 具仁垕 四大 將稱號而且新 啓下兩大將軍官依前例各六十員單料六斗題給 事令該曹擧行何如 傳曰兩大將所率軍官料米出處似爲可慮本 廳另爲議處 ◇啓曰云云事 傳敎矣當初本廳四大將六堂上俱存時軍官給料之數大將

9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5년(1654, 갑오) 12월

◇引見時 上曰前日則四大將俱存扈衛有所恃矣今則有卿等而皆 老病頃者 筵臣所 啓兩大臣兼之爲好云此言如何領左相領 李時白 左 具仁垕 皆曰 ◇上敎然矣 上曰依爲之

10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6년(1655, 을미) 5월 1일

以兵曹扈衛大將綾川府院君軍官口 傳 啓目 傳曰閑良太多改口 ◇傳似當且今後四大將軍官切勿以閑良口 傳事分付本廳別將以大將 綾川府院君意 啓曰以兵曹軍官口 傳 啓目云云事 傳敎矣臣 曾前所帶軍官之外又有昇平廳軍官及金賊所帶軍□……□ 屬之命故臣所帶之數比他廳頗多

11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6년(1655, 을미) 5월 11일

◇啓曰各廳自望軍官之數以一百四十員定額而曾在 先朝有昇平廳 軍官分半移屬之敎自 上又有金賊軍官折半移屬之命故臣所帶 之中除時任實職外閑散前朝官出身輩餘存之數爲倍多他廳 而一依他廳例以一百四十員改自望成案而餘皆汰去渠等齊訴曰 以積年勤苦扈衛之人無端汰去極爲寃悶云

12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6년(1655, 을미) 5월 14일

◇啓各廳數外軍官投屬者一一汰去有役者則使之還本役者則置之 不必盡數勤定軍役爲當矣 ◇上曰依爲之

13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6년(1655, 을미) 11월 22일

◇啓曰臣等待罪本廳所帶軍官受料入番者五十人其於裝束待令而其 中可用之人亦多但廩食極少不過六斗諸廳之受料者未有若此 之薄誠爲可憐京洛之人或可過支支過鄕來之人居留甚難當此嚴冬 事事難辛請令該曹另爲料理加給四斗以救其急如何 傳曰允

14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8년(1657, 정유) 1월 30일

◇引見時右議政所 啓扈衛廳軍官自望之時閑良則曾有勿定之數 故不爲擧論矣外方閑良則或有謀避軍役之類而京中士夫子弟 之業武者則自望似當矣 ◇上曰依爲之

15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8년(1657, 정유) 6월 21일

◇啓曰本廳別將必以擧義之人差出入番勤苦與他衙門別將有異故四 等之祿例付護軍矣一自亂後本廳別將獨爲降付司果事異前例 甚爲不當自今以後依他衙門別將例每當以護軍恒定付祿事 捧承 傳施行何如 傳曰依 啓

16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8년(1657, 정유) 8월 29일

◇啓曰本廳以權設衙門使令只有四名故四廳軍官替直出入之時 及凡 擧動之時使喚之人常患不足不得已各廳定送軍士各二 名一依兵曹老弱約布之例使之雇立使喚僅成貌樣矣今若遽 罷永定之例則四名使令決難支堪極爲可慮令該曹依他 衙門例永定何如 傳曰允

17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8년(1657, 정유) 9월 8일

爲相考事本廳別任代副護軍李遐旣已 啓下爲有矣料後付 職不得受祿依他例今初五爲始計料日散料題給向事

18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현종 9년(1668, 무신) 10월 6일

延陽府院君綾川府院君聯名箚子遽備邊司回 啓內賑救方 急而該曹所儲不敷若不省浮費則他無計策Ꝣ不兪扈衛 軍官等自癸亥設立之初只給單料而頃年始加四斗此非舊例故 臣等相議竝爲抄 啓栽減至於蒙 允爲白有如乎大臣如是陳箚 臣等亦難强請 上栽何如 傳曰限一年依前定奪施行

19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10년(1659, 기해) 8월 23일

◇啓曰上年秋間因年歲凶荒本廳軍官料米減去四斗只給六斗事定 奪之後 延陽府院君 臣 李時白綾川府院君 臣 具仁垕 等聯名陳箚 論其不可備局覆 啓請以 上栽則其時判內付付內限一年依前定 奪事似當事 命下故只給六斗之米今已周年渠輩到今齊□訴 願依 先朝受敎施行云令該

20 1624~1771년 호위청등록(扈衛廳謄錄) 효종 10년(1659, 기해) 12월 15일

◇啓曰今月十三日 引見時 領議政鄭太和 所 啓扈衛廳之設立初因癸亥 反定之後危疑之際以勳臣爲大將各率軍官入直扈衛矣因以到 今不罷雖非勳臣亦爲兼帶故臣等方參時任而詳知其事 少無所益於 國家外議亦皆以爲當罷且軍官以閑雜無用之輩多 數充定一年頒料通計三千餘石其餘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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