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令新平各里連長統首及洞任等 本面實主人奴大玄有所犯罪 昨己{已}除案 而如或出該面里 藉托公錢收刷 全無一分錢出給宜當者 傳令德峙巖峙連長統首 兵丁與巡檢間 因公出使也 計給日費 雖一勺酒一部鞋 無得貽弊於民 章程旣嚴且重 而近聞本里處在孔路 往來雜類 或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