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新德栗峙民等呈 本里崔光叔家垈及蜂桶放賣 以納渠之公錢事 題內 公錢與私債有異 崔哥家舍 雖有先典當處 不可先私後公 右舍價 從洞議決定 渠之所當納公錢準捧 後有餘數 則出給于家券所典處宜當向事 下東五柳劉啓洪呈 題下於崔乃俊 李進士畓使民耕作 無至奪耕事